
公文管理制度
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,加强文件管理,同时,规范本校文件的制发程序和规格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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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上级公文管理1、上级文件指县委、政府、镇党委、政府相关文件、县教育体育局、招办、电教中心、教研室文件以及县财政局、人劳局、卫生局、公安局、环保局等部门相关文件。
2、镇公安派出所、计生办、卫生院等部门的文件一同纳入公文管理。
3、校网络管理员每天登录《商南教育信息网》,及时下载、打印县教育体育局、招办、电教中教研室文件,并送行政办公室处理。
4、其他上级部门、平行部门直接送达的纸质文件无论交入何人之手,都要及时转交行政办公室处理。
5、行政办公室接到下载、打印的纸质文件和直接送达的纸质文件后,按以下步骤操作处理:
(1)在《收文登记表》上进行登记;
(2) 粘贴《文件传阅单》,呈报校长批复;
(3) 根据校长批复,转呈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办理,并在《文件传阅移交登记册》上进行登记;
(4) 对文件上要求办理的事项,在《督办记录单》上予以记载,并按照办理时限和要求,及时督促各分管领导或部门完成;
(5) 对于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及时收回存档,并按自然年度,一年分类装订一次。
二、本校文件管理
1、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,需要以文件形式印发的,分别由支部、工会、教导处、团委、保卫处总务处起草,除此之外的文件由行政办起草。
2、起草的文件必须格式正确、标题鲜明、主体明确、文从字顺、内容具体、要言不烦、操作性。
3、文件起草后,到行政办公室《发文本》上进行登记、编号,然后粘贴《商南县过风楼镇初级中学公文制发审核表》,呈报分管领导审核,校长签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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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起草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,在电脑上打出,制成电子版。文稿打完后,经办人要反复校4对,力求一个字、一个标点都不放过,体现公文的准确性,严肃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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